塞尔维亚共和国国民议会于2015年9月28日批准通过了《塞尔维亚共和国行政事业性收费法之修正案》。
适用于塞尔维亚共和国的新的共和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金额如下:
编号 | 费用 | 收费标准(第纳尔) |
I | 要求 | |
1 | 用于获得针对展开安全系统的规划任务、设计任务和监理任务,安装工程,调试和维护安全系统的任务的许可证所进行的专业培训之要求 | 42.000 |
2 | 延长授权范围的要求 (向法定实体签发的,针对进行防火措施的特定系统的设计和施工 | 20.600 |
3 | 签发在防火措施方面的所需要求的申请,用于设施的安全安装,该设施含有易燃和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和爆炸物 | 30.600 |
4 | 签发在防火措施方面的所需要求的申请,用于设施的建设,这些防火措施的技术文件批准书必须持有的 | 15.850 |
5 | 执行挖掘工程的 要求,对于固体和原料矿物材料研究的 采矿项目 | 57.290 |
6 | 授权开采矿产资源许可证的转让的要求,以及相伴随的工程和用于使用开采设施的批准书(施工批准书和使用开采设施的批准书) | 34.370 |
7 | 授权矿物原料和地下水勘查许可证的转让的要求 | 34.370 |
8 | 签关于获得临时特权电力生产商 之身份 的要求 | 1.910 |
9 | 签发延长特权电力生产商 之临时身份有效期的决定 | 1.140 |
10 | 签关于获得来自可再生能源生产的电力的生产商之身份 的要求 签发关于获得来自可再生能源生产的电力的生产商之身份 的要求 | 1.140 |
II | 决定 | |
1 | 确认获得临时特权电力生产商 之身份的决定 | |
针对具有装机容量1兆瓦或超过1兆瓦的发电厂 | 23.680 | |
针对具有装机容量1兆瓦以下的发电厂 | 2.290 | |
2 | 延长临时特权电力生产商 之身份有效期的决定: | |
针对具有装机容量1兆瓦或超过1兆瓦的发电厂 | 11.460 | |
针对具有装机容量1兆瓦以下的发电厂 | 1.530 | |
3 | 获得来自可再生能源生产的电力的生产商之身份 的决定 | 1.910 |
III | 与危险货物运输有关的文件及活动 | |
1 | 批准包装类型的决定,(即用于危险货物运输高压容器或者的油罐) | 47.500 |
2 | 条件实现认证的决定及向 公司或者其他法定实体签发许可证, 此许可证用于针对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顾问的候选人的培训 | 63.750 |
3 | 向公司或者其他法定实体签发授权书的决定,此授权书针对候选人的专业培训,以便获得证书 | 41.400 |
4 | 向公司或者其他法定实体签发授权书的决定,此授权书用于针对危险货物运输的车辆的司机所进行的 候选人的专业培训 | 41.400 |
5 | 放射性货物运输的许可证的决定,其有效期为六个月 | 13.5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