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读者,
我们谨通知您,塞尔维亚政府在昨天的会议上作出决定,从今天(即5月22日)起,不再需要对冠状病毒进行阴性检测,也不再需要给予国内外公民入境塞尔维亚的特别许可。
在护照检查期间,所有进入塞尔维亚共和国的人员均收到书面通知-以塞尔维亚语和英语双语的健康警告,说明为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传播和控制而应采取的措施COVID-19(塞公报第76/2020号、第4项)。
由于SARS-CoV-2病毒引起的COVID-19传染病的流行,在宣布塞尔维亚共和国进入紧急状态后,在塞尔维亚共和国的临时居留有效期已过期的外国公民,可以在2020年7月1日之前进入塞尔维亚共和国,并在进入塞尔维亚共和国之日起30天内合法提交延长临时居留期限的申请(塞公报第76/2020号、第4a项)。
根据先前有效的规定,进入塞尔维亚共和国的应接受健康监督的所有人,即对由新的冠状病毒SARS-CoV-2引起的急性呼吸道疾病的健康监督,措施为14天(在家隔离),并且尚未在本决定生效之日到期,在本决定生效之日,所采取的措施应暂停执行(塞公报第76/2020号、第6项)。
在官方公报上发布的决定的全文并其修正案,可以在以下链接中参考。
对所有已入境塞尔维亚的中国公民来塞维亚以免签的方式可以到6月5日办理有效期为3个月的临时居留。需要提交的文件:
- 携带照片
- 个人存款证明或公司担保书
- 房卡复印件
在签证有效期内(免签情况下为30天内)携带照片、生活担保书、保险单、房卡复印件前往居住地所在移民局,办理有效期为3个月的临时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