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3日,劳工、就业、退伍军人和社会事务部长发布了关于安全和健康工作的预防措施规则,以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染,其中规定了雇主必须采取的预防措施,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染,消除对员工以及工作环境中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工作的风险,当主管部门宣布传染病流行时。
该规则适用于执行工作的工作环境中的所有岗位,除了现场工作和在家工作除外。以下是规则的简要摘要。
雇主有义务针对所有工作采取计划,以实施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染的措施,这是《风险评估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雇主有义务使该计划与主管当局的决定保持一致。雇主有义务在本规则生效之日起30天内编制计划。
该措施计划确定了可增加和改善员工安全度与卫生环境的措施和活动,以预防传染病爆发,还包括为应对传染病爆发而采取的措施和活动。
实施措施的计划必须包含:
1)预防传染病流行的预防措施和活动;
2)执行和控制预防措施和活动的执行的责任;
3)传染病爆发时应采取的措施和活动。
雇主有义务确保在工作环境中的每个工作场所均采取预防措施,尤其是以下各项:
1)在开始工作之前,提供有关预防传染病暴发的措施和程序的书面说明,其中应包含有关传染病症状的信息;
2)根据可能的情况,如果没有安排轮班工作,则通过引入较少员工的第二或第三轮班来重新分配工作时间;
3)执行加强的卫生措施并对工作间和辅助间进行消毒,包括定期对房间进行消毒和经常对工作空间进行通风;
4)为员工提供足够量的肥皂、毛巾、来水和酒精类洗手液;
5)确保定期清洁工作场所经常接触的所有表面,尤其是房间和设备,例如厕所、门把手、座机电话、计算机设备和其他工作设备;
6)组织和实施的工作场所和辅助场所的消毒,并且规范记录的保存方式;
7)编制说明, 关于确保与承包商、供应商、分销商和外部合作伙伴工作的安全和健康;
8)组织并确保定期从场所清除废物和垃圾(垃圾桶里套上塑料袋),以便将其倒空而不与内装物接触。
雇主有义务确保在员工被感染时采取预防措施,尤其是以下情况:
1)定期对被感染员工工作的场所和座位进行物理和化学消毒和通风;
2)遵守出入雇主场所的程序,戴好在工作过程中使用和规定的个人保护品和设备以及遵守其他保护措施;
3)准确定义员工通过工作和辅助场所的来往方向;
4)严格控制受感染员工所在组织单位的员工来往;
5)采用着规定的防护措施,被感染员工和他的同一个部门的同事的联系应该被减少为必要的联系;
6)其他所有措施均应根据流行病学家的建议进行。
工作中负责安全和健康的人员负责检查安全和健康措施的应用。
与雇主合作着,负责安全和健康的工作人员需要计划、实施和鼓励采取预防措施,特别是:
1)参与编制措施实施计划;
2)编制书面说明和安全健康工作说明,以保护员工的健康不受传染病的影响;
3)控制雇主采用的措施实施计划中确定的措施的实施;
4)控制工作中个人防护品和设备的使用;
5)与国家机构合作,并提供有关采取预防措施以确保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的必要信息。
员工有义务:
1)在工作中采取一切预防安全和健康措施,以维护其健康以及其他员工的健康;
2)在工作中使用规定的安全品和设备进行人身保护并小心使用,以免危害自己的安全和健康以及他人的安全和健康;
3)此外,员工还要定期正确洗手,以保护自己的卫生;
4)将自己的个人服装与工作服和工作中使用的个人防护品和设备分开保存;
5)如果怀疑自己、其他雇员或其家庭成员患有传染病,应告知雇主;
6)在开始工作之前,检查其工作场所,包括他使用的工作设备以及在工作中进行个人保护的保护品和设备,如果发现缺陷,应该通知雇主或其他授权人员;
7)在离开工作场所之前,将工作场所和工作设备摆在不会危害其他雇员的位置;
8)根据其知识,立即将可能危害其工作安全和健康或其他雇员的安全和健康的违规行为、伤害、危险或其他现象通知雇主;
9)与雇主和负责工作的安全和卫生员工合作,以实施工作中的安全与卫生的其他必要措施。
该规则手册将于2020年7月1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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